【發(fā)布時間 :2022-03-23】 【閱讀次數(shù):】 【打印】 【關閉】
關于合同簽訂(公告)及履約驗收的告知書
(采購人名稱):
(項目名稱) 于 年 月 日公告中標(成交)結果同時發(fā)出中標(成交)通知書,現(xiàn)就合同簽訂、合同公告(備案)及履約驗收有關事宜告知如下:
一、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第四十六條和《南充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優(yōu)化政府采購營商環(huán)境的通知》(南財采〔2021〕28號))第二十三條規(guī)定,請你單位壓縮合同簽訂周期,在中標(成交)通知書發(fā)出之日起25日內,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與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。
二、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第四十七條規(guī)定,你單位應當自政府采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,將合同副本報同級政府采購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。
三、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》五十條規(guī)定,你單位應當自政府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 2 個工作日內, 將政府采購合同在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(四川省政府采購網-合同公告及備案系統(tǒng)中)上公告,但政府采購合同中涉及國家秘密、商業(yè)秘密的內容除外。
五、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》第四十五條規(guī)定,采購人應當按照政府采購合同規(guī)定的技術、服務、安全標準組織對供應商履約情況進行驗收,并出具驗收書。驗收書應當包括每一項技術、服務、安全標準的履約情況。政府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,驗收時應當邀請服務對象參與并出具意見,驗收結果應當向社會公告。采購人應當嚴格按照財政部《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需求和履約驗收管理的指導意見》(財庫〔2016〕205 號)第三條和《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》(財庫〔2021〕22 號)第二十四條及合同約定,開展政府采購履約驗收工作。
儀隴縣政府采購中心
年 月 日